中共宁夏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7-07-05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4号)《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5〕26号)要求,根据《全国总工会改革试点方案》《宁夏总工会改革方案》《宁夏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我校工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始终把坚持党对工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保持和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紧紧围绕学校改革稳定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任务,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切实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凝心聚力,立足岗位,为宁夏大学的建设和发展贡献聪明才智和力量。

(三)目标任务。以教职工需求为导向,不断扩大工会组织的有效覆盖面,增强工会组织的代表性;不断提升组织教职工、引导教职工、服务教职工、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强化工会工作的改革意识和创新意识,把工会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让教职工真正感受到工会是“教职工之家”;切实做到发动教职工、教育教职工、引导教职工为完成学校“十三五”规划,落实学校“综合改革方案”,建设西部一流大学而努力工作。

二、加强工会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会工作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明确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责任,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制度,从上到下形成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工会实行分级管理、以同级党组织领导为主的体制,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的双重领导,各级工会组织要自觉接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各级党组织确定一名领导分管工会工作,具体分工根据实际确定。

(二)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各级党组织应建立工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工会履职尽责的工作格局。

(三)建立党组织群众工作考核制度。把工会工作纳入同级党组织绩效目标考核,把工会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分管负责同志工作的重要内容。

(四)建立健全党建带工建制度。各级党组织要把工会工作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把工会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完善党建带工建制度机制。

三、推动工会组织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一)重视发挥工会组织团结广大教职工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工会组织要主动协助党政做好协调工作,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投入到学校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在学校改革发展的实践中建功立业。在全面履行参与、维护、建设、教育四项职能的工作实践中,努力创新机制,掌握新情况,研究新问题,积极探索工会工作新的载体、途径和方法,努力从内容、方式、制度等方面逐步构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具有时代特点、符合学校改革稳定发展大局和广大教职工实际需求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

全面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工会组织要紧紧结合自身职责,积极开展师德师风评选活动、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等活动,加强和改进组织协调、示范引领、检查评估、评比表彰、宣传推广等工作,提高教职工的参与率和受益度。积极引导教职工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教师,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师风,共同促进学校的发展。

(二)加强服务教职工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工作

加强服务教职工工作。工会组织要坚持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热心帮助教职工排忧解难,使“送温暖”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完善工会帮扶工作的长效机制。大力发展教职工爱心互助事业,增强教职工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依法依规做好教职工福利事业和补助、慰问、奖励等工作。校(院)两级工会组织要加强工会活动室和教职工各种业余文体活动社团的建设,根据教职工的需要举办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讲座和培训,适时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完善和改进教职工疗休养制度,增强教职工身心健康。

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校(院)两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参与推动学校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贯彻落实,善于应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维权,做到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与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相统一,及时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呼声,敢于和善于维护教职工经济、劳动和健康权益,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支持和开展女教职工工作。校(院)两级工会组织要支持女教职工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女教职工参与校(院)民主管理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并根据女教职工的特点和意愿开展工作,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和家庭文明建设。

(三)推动工会组织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加强对教职工的思想引导。工会组织要从广大教职工思想实际出发,把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到工会各项工作和活动中,通过务实管用的载体,深化教职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在教职工中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生动活泼、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群众性实践活动。

重视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工会组织要引导广大教职工弘扬劳模精神和劳动精神,充分发挥劳模和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在教职工中积极开展 “师德标兵”、“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模范教职工之家”、“最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状)”、“三八红旗手”等推荐评选活动,引导广大教职工争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和科学精神的传播者。

四、深入推进工会工作的改革创新

(一)认真研究推进工会改革创新工作。工会组织要深入调查研究,统筹谋划,积极探索,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会工作。要加强工会工作的制度建设,要加强工会组织有效覆盖面,要加强工会工作骨干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要加强对二级工会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在服务教职工、密切联系教职工方面制定新措施,开创新局面。

(二)要优化工会领导班子设置和配备。要加强校工会领导班子建设,工会副主席采取“专职+兼职”的模式,在现有专职副主席职数不变的基础上,增设一线教师兼职副主席2名。各基层分工会领导班子也要增设一线教职工担任班子成员。通过提高领导班子中教职工代表比例,增强工会组织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三)加快推进“教职工之家”建设。建设“教职工之家”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积极性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健康有益的教职工文体活动,为教职工服务,凝心聚力,增进教职工身心健康。校工会要重视二级工会的“教职工之家”建设,制定“教职工之家”建设标准和评估体系,完善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模范教职工之家”创建工作,全面提升二级工会建设水平,把二级工会组织建成有活力、有吸引力的教职工信赖的“教职工之家”。

(四)创新工会信息化工作方法。一是推动“互联网+普惠化服务”新模式。将工会信息化建设纳入学校信息化建设和区总工会信息化建设总体安排部署,同步发展,为提高工会工作效率和为教职工服务提供便利条件。二是搭建工会网络宣传平台。整合工会工作宣传教育、文化体育、网络舆论引导等资源,加强工会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建设,突出开展网络主题宣传教育,鲜明亮出工会旗帜,主动发出工会声音,弘扬网上主旋律,掌握舆论主动权。

(五)积极探索建立工会工作综合考评机制。校工会要根据工会工作特点,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总结经验,寻找差距,逐步建立工会领导班子、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领导干部的综合考评机制。

五、加强工会组织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

(一)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发挥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要把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原则精神和自治区总工会、教育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校教代会、工代会及二级教代会、工代会实施细则,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教代会制度,全面落实教代会职权,确保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急需审议通过学校有关重大事项时,按照规定程序可随时召开教代会,要提高教代会、工代会质量,发挥好教代会、工代会作用。

(二)探索推进教代会巡视制度。建立教代会代表巡视制度,是发挥教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作用,完善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落实教代会职权的一种主要形式。教代会代表巡视制度,是指在教代会闭会期间,由学校教代会执行委员会组织教代会代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教职工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现场巡视检查的一项工作,主要是通过调查研究、信息交流、现场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等形式,协助职能部门改进和完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水平,推进学校和谐发展。。

(三)建立“教代会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评选工作。研究制定宁夏大学“教代会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评选工作办法,进一步推进我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提高教代会提案工作水平,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健康发展。

(四)畅通民主沟通渠道。各级党组织和行政应支持工会更好地畅通民主沟通渠道,特别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出台时应重视听取工会和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和完善校情通报会机制,让教职工更多了解和广泛参与学校的改革发展;建立和完善教代会代表团团长、工会主席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代表在教代会闭会期间源头参与,在学校改革发展中建言献策的作用。

(五)继续推行和完善校(院)务公开制度。要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认识校(院)务公开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校(院)务公开中的作用,积极、主动地全面推行校(院)务公开制度。各级工会要找准位置,发挥作用,自始至终参与校(院)务公开的全过程,积极配合党政做好校(院)务公开工作。

六、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建设。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工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选拔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在教职工中威信较高的同志,作为工会组织主要负责人人选。人选考察应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领导班子要结构合理,基层一线教职工的兼职比例应该适当增加。尊重工代会民主选举结果,保持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内稳定。

(二)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组织和工会应将工会干部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分级负责、分系统落实。重视从一线教职工中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工会干部队伍,工会干部中的党员要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周围干部群众努力完成学校和工会的各项任务。工会干部要努力提高自身能力素质,经常深入到教职工中去,倾听教职工的心愿和呼声。要自觉加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更多把工作重心放在广大普通教职工身上,更多把注意力放在困难教职工身上,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竭诚为教职工服务。

七、加强工会经费保障和管理

(一)保障工会经费,加强工会经费管理。建立健全稳定规范的工会经费保障机制,依法足额收缴工会会员会费,将工会经费列入学校财务年度预算,按时足额划拨工会经费,依法依规给予工会活动经费以更大支持。工会要建立健全经费管理使用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和工会资产管理。

(二)用好管好工会经费。工会在工会经费使用过程中,要坚持依法依规,要严格遵守各项财务制度,要做到民主管理,统筹兼顾,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各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责任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三)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教职工群众服务。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教职工用之于教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教职工身上,为教职工办好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教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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