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19-09-26  来源:   浏览次数:

为适应新时期共青团工作建设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深入推进基层团组织建设,为“金种子”党建工程的实施提供坚强的团建工作保障,建设一支思想好、素质高、作风硬的优秀共青团团员队伍和优秀共青团干部队伍。经研究,特制定“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评选条件

1.组织建设

班子配备完整,战斗力较强;支部按期有序换届;组织生活有序健康;按时缴纳团费;及时更新并上报团员统计数据;规章制度健全;学生会作用突出,学生干部综合素质较高;学生社团管理有序,在活跃学院文化生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入党推优的学生数量、质量实现同步增长;非团员比重占全院学生(不含学生党员)总数在5%以下。

2.实践活动

主题团日活动申报积极,获批数量可观,质量有保障;寒暑假社会实践参与范围广、影响领域大、获奖数量多;青年志愿者活动与学雷锋活动相结合,实现了常规活动、特色活动和长期联系点相结合,社会反响热烈;建有相对稳定的社会实践基地。

3.宣传工作

宣传阵地健全,网站、刊物、QQ、微博、手机报等各类媒体得到有效利用;包括校级、自治区级、国家级媒体在内的各类报道数量较多,影响较大。

4.重大专项

“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团学骨干培训班规模、质量同步增长,其中选派参加校级青马培训的学员能按期结业;积极参与和主动承办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相关活动;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文化节并承办相关活动;积极组织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参赛作品数量多、质量高,获得了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积极组织参加“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参赛作品数量多、质量高,获得了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积极组织学生申报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MM”百万青年创业计划,参赛作品数量多,质量高;大力弘扬雷锋精神,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各种类型的志愿服务活动,取得了较大的社会反响。

5.精神文明

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涌现出一批在校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先进模范学生;获得校级以上精神文明奖。

6.遵规守纪

班子主要领导能按时参加共青团会议,无迟到早退及委派他人开会现象;班子成员无受处分现象;年内所属各单位无重大事故发生,受处分、受批评率较低。

7.经费保障

阵地与设施建设投入和活动经费投入与学院发展相适应,逐年有所增长;人均活动经费比例高,社会赞助多;经费支出合理,帐目清晰,有专人管理。

8.组织管理

对所属支部和指导单位(主要是学生会、学生社团组织)关心、支持,被指导单位成绩突出。

9.团建创新

能结合实际,与时俱进,创新团建工作形式,在“理论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等方面有所建树并形成相关活动载体,在一定范围内起到了示范与带动作用。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班子健全、团结向上、工作协调、务实高效。

2.支部能按期按程序换届,能坚持组织生活,积极申报主题团日活动等,按时缴纳团费,推荐优秀学生入团、入党,工作扎实有序。

3.有一定的团支部宣传、志愿活动、社会实践、学术研究阵地,能依托阵地坚持开展活动。

4.班风正、学风浓、考纪好,学习平均成绩居同年级前25%。

5.开展思想教育活动、主题团日活动、学术科技活动、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社团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创新活动的人数多,并卓有成效。

6.能出色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其它工作。

7.年内无重大事故发生,无受处分情况。

8.校团委、学院团委下拨经费能做到合理支出,报账及时。

(三)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按时缴纳团费,年内认真参加团组织生活会、主题团日活动,无无故缺勤情况,请假次数不超过两次。

2.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及考试成绩均在全年级前25%以内,学年内无补考课程),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

3.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圆满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科技文化艺术节、学生社团文化节、志愿者活动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与不良风气与行为做斗争。

5.年内无受处分情况。

6.参加过校级或院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团学骨干培训班,并如期结业。

7.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含优秀团委书记)评选条件

1.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按时收缴团费,年内认真组织团组织生活,无无故不组织团组织生活情况和缺勤情况,请假次数不超过两次。

2.工作积极主动,有创新和敬业精神,积极投身于学校的各项活动中,热心为广大团员青年服务,工作成绩突出。

3.积极申报校团委的主题团日活动,获得立项并活动开展好,报账及时。

4.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及考试成绩均在全年级前20%以内,学年内无补考课程),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

5.按时、出色地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的各类活动,并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6.能自觉与不良风气和行为做斗争。

7.参加过校级青马班培训,并能按期结业。

8.年内无受处分情况和严重失职行为发生。

9.所在学院团委受到过学校、自治区、团中央等表彰,或连续三年被评为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

二、评选先进比例

1.“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团委(团总支)总数的15%。在同等条件下,受校级以上表彰次数多的学院团委(团总支)可优先评选。

2.“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校团支部总数的8%。在同等条件下,受校级以上表彰次数多的团支部可优先评选。本年度表现优秀的学院团组织可适当上浮评选比例至10%;学院共青团工作推进迟缓,不服从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学院可适当下调评选比例至5%。

3.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由校团委依据各学院在“挑战杯”、社会实践、“MM”计划、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学生社团文化节、团费缴纳、青年志愿者等各项活动的参与情况、获取荣誉等,统一分配名额(详见附表)。

三、评选程序

1.“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的评选,由各学院团委根据评选条件自行申报,经校团委审查后报“优秀共青团组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五四”红旗团支部先由各团支部自行申报,并填写《“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表》中自评分栏目,经学院团委(团总支)审核后填写《“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表》中实得分栏目后,报党总支同意并经校团委审查后报“优秀共青团组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由各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进行初步评选,经学院团委(团总支)审核、公示后,填写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登记表【另附(上年4月—当年4月)学年成绩单,校级、院级青马班结业证书原件】,报校团委审批。

四、评选时间

1. 各单位须于每年4月13日前向校团委提交申报“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所需材料(包括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目录、年度工作总结、相关配套支撑材料、先进集体和个人登记表等,申报优秀学院团委书记的个人,在填写优秀共青团干部登记表的同时,需附带个人事迹材料);申报材料须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不按时申报者视为弃权。

2. “优秀共青团组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依照评比办法对申报单位进行定性定量考核和评估,对拟表彰奖励的“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进行公示,校团委对拟表彰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进行公示,并与每年5月4日前后进行表彰奖励。

五、基本要求

1.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团支部要在评选先进前,广泛宣传《宁夏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办法》。

2.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在组织评选过程中,要主动向本级党组织汇报情况,听取意见。

3.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团支部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比例及时组织评选,认真搞好公示,按时、按要求申报,严格把关,杜绝违纪违规现象。

4. 评选出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须附本年度(上年4月—当年4月)成绩单,并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

六、其它

本办法解释权归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附表:

1.优秀共青团员登记表

2.优秀共青团干部登记表

3.“五四”红旗团委评选考核表

4.“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表

附表1:

优秀共青团员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学院

所在支部

现任团内职   务

主要表现

团支部意见

                                         

 

 

                          支部书记签名:

学院团委意见

 

 

 

 

                         团委书记签名:

团委审批意见

附表2:

优秀共青团干部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所在学院

所在支部

现任团内职   务

主要表现

团支部意见

                                         

 

 

                         支部书记签名:

学院团委意见

 

 

 

 

                         团委书记签名:

团委审批意见

附表3

“五四”红旗团委评选考核表

参评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考核项目内容分解

基准分

自评分

验收分

实得分

评分标准

1.配备专兼职团委书记、副书记1-2人,各级各类班子和教育组织健全、团结、有向心力;对各项工作高度重视,责任心强

2

班子配备不健全扣1分;班子不团结扣1分

2.团委按期换届,民主选举领导班子并做到手续完备

2

未按期换届扣2分;手续不完备扣1分

3.班子成员结构合理,团结协作,作风扎实,政治素质好,整体素质高,懂教学、会管理,密切联系学生和青年教师,对青年学生有感召力和影响力

1

4.团委自身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贯彻落实好

5

不健全扣3分;落实不好扣2分

5.加强团费收缴和管理工作,按时收缴、足额上缴团费,核拨活动经费使用合理、帐目清楚,及时报账

4

未足额上缴取消申报资格;管理不规范扣2分

6.文档资料保存完整,分类科学,整理规范

1

不完整扣0.5分;不规范扣0.5分

小计

15

主题活动好

1.每年按期举办青马班培训,并及时上报培训计划和培训总结

6

未开展取消申报资格;未及时上报扣3分

2.年内积极承办各类校级活动(如校园文化艺术节、社团文化节、各类大型志愿服务等),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级活动

8

无承办活动扣5分;学生参加活动少扣2分

3.学院有校级社团和院级社团,各类学生社团活动开展正常,管理规范

5

没有校级社团扣2分;没有院级社团扣2分;管理不好扣2分

4.开展以“三下乡”为主要内容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小分队立项多,学生参与面大,并建立有社会实践基地

10

没有立项小分队扣5分;没有实践基地扣3分

5.“挑战杯”参赛作品多,获得奖项多

10

获得国家级奖项加7-10分;获区级奖项加3-6分

6.积极向校团委上报稿件,稿件被团委网站和《团委简讯》采用量大

8

稿件采用量未达到15篇扣3分;未达到10篇效果不好扣5分

7.积极开展创业就业培训

3

未开展扣2分;效果不好扣1分

小计

50

支部建设好

1.团委重视支部建设,目标明确,制度健全,措施落实,支部团员统计工作及时、准确

2

无支部考核办法扣1分;统计工作不及时准确扣1分

2.支部设置合理,组织制度健全,按期换届率达100%,民主选举支部班子,每个支部支委配备齐全

1

不合理扣0.5分;不健全扣0.5分

3.支部团员大会、支委会、小组会按期召开,团课和组织生活正常开展,并有会议记录

2

未按期召开扣1分;没有会议记录扣1分

4.积极指导支部进行主题团日活动申报、立项,并督导按期开展活动

5

未申报扣4分;申报数低于支部总数的50%,扣2分;无校级全额立项扣2分

5.每年开展一次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和两次团籍注册和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间认证工作

2

未开展扣1分;未注册或未认证扣1分

6.团员发展、组织关系接转、团员超龄离团等工作按程序规范运行,团青比例90%以上,无团员流失现象

3

未发展扣1分;不规范扣1分;团青比例未达标扣1分

7.“双推”工作年度有计划,平均每个支部每年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各类优秀青年人才各不少于1名,且手续完备

2

未开展扣2分;“推优”率未达标扣1分

8.按时足额完成团费收缴任务

3

未完成扣3分

小计

20

活动阵地好

1.每年工作经费有保证,管理使用规范

3

得不到保证扣2分;管理使用不当扣1分

2.建有学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

基地和有关指导服务机构,有能够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设施

2

没有基地和设

施扣1分;作用发挥不好扣1分

小计

5

创新目标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了创造性的活动,实际效果好,社会影响大,得到了上级团委和同级党委的肯定

6

受到区级表彰以上加6分;校级表彰加4分

2.推出具有一定影响的青年集体、青年个人典型或工作典型1个以上

4

未推出扣4分

小计

10

100

附表4:

“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表

参评支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考核项目内容分解

评分标准

1.支部组织制度健全,按期换届率达100%,民主选举支部班子,支委齐全

5

未能按期换届扣2分;支委不齐全扣2分

2.支部团员大会、支委会按期召开,团组织生活正常开展

5

未正常开展团组织生活扣3分

3.主题团日活动积极申报、立项并如期开展,活动结束后能及时报账

8

年内未申报主题团日活动取消参评资格;主题团日获校级立项并及时报账加4-8分;获院级立项加2分

4.支部能及时更新团员统计系统,及时给团员进行团费缴纳注册

6

团员统计系统混乱扣3分;未能及时进行注册扣3分

5.每学期对团支部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间进行登记、公示、认证

6

未进行登记、公示扣3分;未认证扣3分

6.团员发展、组织关系接转、团员超龄离团等工作按程序、标准(组织关系转接率达100%)规范运行,团青比例90%以上

10

未发展扣2分;转接不达标扣4分;团青比例未达标扣4分

7.本支部同学参加业余党团校、青马班培训的同学多。“双推”工作年度有计划,平均每个支部每年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各类优秀青年人才各不少于1名,且手续完备

8

参加培训人数少于10%扣3分;培训未能按期结业的将取消参评资格;无计划扣3分,“推优”率未达标扣2分

8.按时足额完成团费收缴任务

10

未完成扣10分

9.支部成员政治素质好,学习好,学风好,密切联系班级同学,能够全心全意为班级服务,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6

支部成员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加4-6分;获得院级表彰加1-3分

10.能够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参加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社团文化节活动

8

支部参加活动人数达到50%加5-8分;人数达到30%加2-4分;30%以下加1分

11.支部中社团会员比例高

8

未达到20%扣3分;未达到10%扣5分

12.大力开展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树立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10

参加社会实践人数达80%以上加8-10分;人数达50%以上加5-7分;人数在30%以下不得分

13. 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具有良好社会影响力,受到学校党委、团委表彰

10

获得区级以上表彰或报道加7-10分;获得校级以上表彰或报道加4-7分;获得学院表彰加1-3分

合    计

100

学院团委盖章:

联系电话: 0951-2061004 邮箱:wlxy@nxu.edu.cn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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